完美产品的销售模式类似变相传销?
答案:5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1-03 02:34
- 提问者网友:说不出醉人情话
- 2021-01-02 21:51
我参观过他们的会馆和店面,只有零星几个产品做做样子,都是在一些偏僻的地方;在那里待几天一直没有看到过来做美容和购买的客户,他们一直跟我讲他们以前做别的生意一直不好,后来做了完美后,怎么怎么挣钱,怎么怎么发家致富等等……跟打了鸡血一样说的兴奋着呢,感觉他们的营销模式是非法传销!希望大家不要上当受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何必打扰
- 2021-01-02 22:05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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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晨与橙与城
- 2021-01-03 02:37
亲,看来你还没出过社会呀!
你还不知道安利、完美等几家公司是中国唯一合法的传销公司呀?他们本来就是传销,只不过他们是合法传销不是非法的,很多非法传销公司都是抄袭他们的模式而以。
- 2楼网友:懂得ㄋ、沉默
- 2021-01-03 01:42
越夸大的东西,利润越大,为了利益,人容易忘我,会不厌其烦的宣传,至于效果,有好处,没有坏处,也许在家早上喝一碗姜汤,晚上喝一碗萝卜水也有好处,建议一角,少开车,多走路,这样能帮助血液循环,促进体内新陈代谢,免疫力强了,身体就健康了,什么的完美,说的天花乱坠,你也不会关心了建议到正规医院,找个老中医,号号脉,看个舌苔还还是有必要的,注重食疗养生
- 3楼网友:爱情是怎么炼成的
- 2021-01-03 01:04
不,直销和传销模式是一样的,不违反法律,制定法律的基础上,直接营销的情况下,现在,“直销法”完善广州,中山,批准由国家合法的销售公司,
- 4楼网友:迷人小乖乖
- 2021-01-02 23:40
就是传销,只不过起了一个更好的名字叫“直销”,但依然改变不了传销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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