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个月后才报,社保局还能报销吗
答案:2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2-13 11:20
- 提问者网友:不懂我就别说我变
- 2021-02-12 21:47
工伤三个月后才报,社保局还能报销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最后战士
- 2021-02-12 22:30
在缴纳工伤保险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受伤害之日起30天内申报工伤,可以报销医疗费用,超过30天单位未申报,一年受伤害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申报工伤,但是30天内的医疗费用要单位承担,不能报销。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疯山鬼
- 2021-02-12 23:12
工伤认定前费用单位承担
单位应该出事故一个月内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因为单位不及时办理工伤认定,造成费用无法报销部分,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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