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于二套房是如何认定,是不是针对同一市内
答案:2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2-15 02:24
- 提问者网友:多余借口
- 2021-02-14 10:36
银行对于二套房是如何认定,是不是针对同一市内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情窦初殇
- 2021-02-14 11:23
你好,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认定标准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认定标准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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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我叫很个性
- 2021-02-14 12:03
编者按:怎么算第二套房?银行是怎么认定第二套房的?你知道吗?下面小编为你普及一下关于第二套房的知识。第二套房认定目前有三种:一是,以个人不以家庭为认定单位,同时还清了以前贷款的人再贷款可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对购房者来说,这样的银行条件最宽松。二是,以个人为认定单位,但是只要有过非款买房经历,本人再次申请房贷就只能提高首付比例和利率,对于这样的银行,购房家庭可以用没带过款的一方的名义申请房贷,享受优惠的“第一套房”待遇。三是,以家庭为认定单位,还清了来房贷的带捆着仍可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对于这样的银行,购房者可以先把第一套房的房贷还了 ,再申请新的房贷。上海第二套房的认定目前政策比较紧,是认房又认贷,认房就是你名下的产权房套数,有肯定是第二套,名下没有房,也要看你之前有没有房贷记录,有房贷记录不管有没有还清都算第二套,非常严格,不过只要你名下没有房,即可按第一套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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