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人上下班途中出车祸责任应怎样分?
答案:1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2-26 13:11
- 提问者网友:伪善人独行者
- 2021-02-26 03:48
这个案子可简述为:刘某是工头秦某手下的工人,双方未签合同。2008年6月6日早上6:00刘某让秦某乘李某的拉货的三轮车去陈某的工地上上班{秦某与陈某也未签合同},途中刘某从李某的三轮车上摔下来了,脑部受到重伤,花去医疗费4万多元。请问,该事故的责任应该怎么分担?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随心随缘不随便
- 2021-02-26 05:13
刘某是伤者,秦某是工头是把?这件事刘某可以从2各方面选择其一获得赔偿。
1、按交通意外伤害,由开三轮车的李某赔偿。李某开三轮车的,必须对其乘员的安全负责,途中发生伤者摔下来受伤,理应赔偿部分(由于乘车是没有给钱的,只能按过错责任,一般不会是赔偿全部)伤者的损失。
2、按工伤,由秦某赔偿。按照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由于刘某和秦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想必也不会购买工伤保险。但即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也不影响工伤认定和获得工伤赔偿。刘某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管理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由秦某负责赔偿(包括全部医疗费及其后续费用)。工伤认定后,秦某不肯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
要按工伤赔偿走,需注意提供以下证据,一是刘某和秦某的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在那里干活,拿钱的人证物证;二是刘某乘坐李某三轮车是属于上班途中的证据(关键是时间和路线)。
1、按交通意外伤害,由开三轮车的李某赔偿。李某开三轮车的,必须对其乘员的安全负责,途中发生伤者摔下来受伤,理应赔偿部分(由于乘车是没有给钱的,只能按过错责任,一般不会是赔偿全部)伤者的损失。
2、按工伤,由秦某赔偿。按照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由于刘某和秦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想必也不会购买工伤保险。但即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也不影响工伤认定和获得工伤赔偿。刘某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管理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由秦某负责赔偿(包括全部医疗费及其后续费用)。工伤认定后,秦某不肯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
要按工伤赔偿走,需注意提供以下证据,一是刘某和秦某的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在那里干活,拿钱的人证物证;二是刘某乘坐李某三轮车是属于上班途中的证据(关键是时间和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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