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加坡的pr,我有工作,想开一家小吃店,以合伙开店方式把我妈接到新加坡,可以吗?
答案:1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10-19 23:55
- 提问者网友:树红树绿
- 2021-10-19 05:54
我是新加坡的pr,我有工作,想开一家小吃店,以合伙开店方式把我妈接到新加坡,可以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酒醒三更
- 2021-10-19 07:07
新加坡能聘请SP或者EP的公司必须是在注册的私人有限公司(PTE.LTD)。但是考虑到你公司的规模可能没有办法达到人力部的要求,所以建议你申请一个私人有限公司,然后让你妈妈以股东方式加入。这样她就可以合法留在新加坡了。我做过类似的案例,你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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