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要怎么向家人解释
答案:2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11-27 11:49
- 提问者网友:斩断情丝
- 2021-11-27 02:31
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小有名气的公司做销售,虽然不是很喜欢销售这个职位,但是公司待遇还不错,包吃住,这在北京实在难得,所以接受了。但两三个月下来,越来越不喜欢甚至是讨厌这份工作,工作压力大,没有归属感,没有动力,每天都不开心,又很想家。打算回家考公务员,想要辞职。这是不是冲动呢?有该怎样向家人解释呢?他们一直觉得现在的工作还不错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转身→时光静好
- 2021-11-27 03:02
嗯 我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应该说是现在还处在这个问题 是觉得现在的工作和生活累了是吗 不知道你现在的工作节奏快不快 能不能工作复习同步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有钳、任性
- 2021-11-27 03:49
实话实说。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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