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把房子给了女方,贷款由男方还,房产证是男方名,女方有权利卖房吗?
答案:3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2-02 19:06
- 提问者网友:千城墨白
- 2021-02-02 07:49
离婚协议把房子给了女方,贷款由男方还,房产证是男方名,女方有权利卖房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我的任性你不懂
- 2021-02-02 09:04
是的,女方有权利卖房的,但是必须先还清银行欠款,办理过户,过户到女方,女方才可以销售房屋。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两不相欠
- 2021-02-02 10:03
有的
- 2楼网友:茫然不知崩溃
- 2021-02-02 09:26
还是您吧,这个房子产权证是谁的名字,谁就能做主!她拿钱,您签字卖房!还贷款的钱,从房款里面扣除!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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