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身体不好无法去公证,但是公证处说忙,没有时间去,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答案:3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4-21 14:56
- 提问者网友:我稀罕你
- 2021-04-21 01:21
现在非常急,需要公证,因为老人如果去世,房屋过户不了的话,就该被分割了。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晨与橙与城
- 2021-04-21 02:10
换家公证机关,总会有有时间的公证机关。
另外,我想房屋过户需公证是不是你们当地的土政策,或者以前有公证的赠与或遗嘱。
如果没有公证的赠与或遗嘱,完全撤销原来的赠与,可以再立一份新的赠与或遗嘱,时间在以前那份之后,应该也是可以的。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
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另外,我想房屋过户需公证是不是你们当地的土政策,或者以前有公证的赠与或遗嘱。
如果没有公证的赠与或遗嘱,完全撤销原来的赠与,可以再立一份新的赠与或遗嘱,时间在以前那份之后,应该也是可以的。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
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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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苦柚恕我颓废
- 2021-04-21 03:19
这个情况我上次也遇到了,是我爷爷奶奶打算把他们将要拆迁的房子没拆之前过户给我,以后由我来买新房,所以去公证处办了个公证说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声明必须带2位老人亲自过来才给办理,所以我那天又亲自去接的。到了之后,提供房产证,身份证,两位老师被“问话”,问我跟他们是什么关系,房子是将给谁,为什么要给我,是不是自愿的,最后没问题的话就面对着电脑摄像头拍个照。证明爷爷奶奶当天的陈述是在清醒,精神正常,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公证的。
所以你这种情况,不知道老人病情是否严重?如果不是那种离不了床的话,建议你还是打个车,或者找朋友开个车,带着老人去公证处一趟,去之前跟咨询的公证员预约好,一次性把事情办好,省得麻烦。
- 2楼网友:我颠覆世界
- 2021-04-21 02:35
按照《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主要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分别是,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从你的表述情况看,不考虑老人是否真的意识不清,毕竟目前公证处只要是公办的,很爱找些理由挑剔并不爱办理遗嘱公证。因此,如果老人家不识字,原则上就只能考虑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的形式。上述两种形式的具体要求如上所载,具体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办理。但是,如果老人真的意思不清,或者说无法清晰表达自己的意志,那么恐怕还是有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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