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2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3-15 13:13
- 提问者网友:我是我
- 2021-03-14 14:04
人身损害赔偿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心与口不同
- 2021-03-14 15:15
一般情况下是会执行其中一方的财产的,但是另一方是不会执行的;因为这种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是个人债务,所以执行只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责任方的的财产,而另一方的不会执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都不是誰的誰
- 2021-03-14 15:26
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简单机械地一刀切。夫妻一方的财产,就其属性看,最明显的一条就是个人属性,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具有个人属性。比如误工费,其实就是因误工而减少的工资性收入,换言之,它具有工资的属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除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外,一般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如果直接将误工费归于一方个人财产,明显有失公允。
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均为财产损失,是对受害者残疾后抚养能力及劳动能力减弱而带来的损失赔偿,归根到底还是对受害者收入减少的赔偿。对于这些费用的归属,应当根据受害人残疾后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判定其中的多少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你的情况,你因交通意外致残后,与妻子的婚姻存续时间不到一年,可以认定这部分的赔偿金,只有很小的比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精神抚慰金是对受害者精神损害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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