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现在急辞!!,如提交辞职单后要求未满1个月就走人?公司规定提单当天走人的要赔偿10天基本工资(之前称为“代通知金”,今年变更为“赔偿金”),以此类推,这样我需要给公司赔偿嘛。这样是否合理?
百度新手,没有积分,哪位好心人解答解答。谢谢我在公司已经任职2年
未提前1个月辞职 是否要赔偿给公司
答案:3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3-22 15:04
- 提问者网友:霸道ぁ小哥
- 2021-03-22 08:18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青春如此荒謬
- 2021-03-22 09:06
劳动者在行使辞职权时,须履行法定程序,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除协议中有约定服务期及竞业限制条款外,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否则,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权享受经济补偿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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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开心就好
- 2021-03-22 09:20
公司以没有提前书面通知辞职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没有提前 1 个月通知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公司辞职,确实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但不能直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现在的问题是,可能你提前离职造成工作交接的问题,不过他们也难以证明损失的额度,所以尽量协商解决吧,适当让步争取和解,毕竟是自己无理在先。
- 2楼网友:年轻没有失败
- 2021-03-22 09:14
你最好和公司协商 因为你30日后走公司还应给你交保险 支付工资。你不辞而别,没办理交接手续 ,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如果公司讹诈你,你就有理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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