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怎么回事?
答案:3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2-23 15:45
- 提问者网友:呆萌心雨
- 2021-02-22 22:27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怎么回事?什么意思?如何区分?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哭不代表软弱
- 2021-02-23 00:03
您好,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不同的概念,因此不能以合同生效的要件来代替合同的成立要件。具体而言,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如下几点:
第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第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第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而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是合同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具备以上有效条件的,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诉,当一个合同成立的时候,这个合同不一定生效,只有符合了合同的生效要件时,合同才能生效。而一旦合同生效,那么这个合同一定是已经成立了的合同。
第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第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第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而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是合同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具备以上有效条件的,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诉,当一个合同成立的时候,这个合同不一定生效,只有符合了合同的生效要件时,合同才能生效。而一旦合同生效,那么这个合同一定是已经成立了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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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迷人小乖乖
- 2021-02-23 02:06
成立的合同不一定生效。
合同成立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即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关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特殊情况下,如双方另有要求签订合同确认书的,则在确认书签订时合同成立。因此,合同的成立,一般情况下是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为成立要件。但,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是生效的合同。
合同生效体现的是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有依据合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合同的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则在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因此,合同的生效,一般情况下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同时就成立并生效了。但有以下例外: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后才能生效。如双方约定以银行贷款到位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如银行贷款没有贷下来则双方合同不生效。注意,其实,双方此时约定以银贷款到位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以双方已经签订了双方为前提的,即合同已经成立,只是未生效,要等到银行贷款下来这个条件成就。
2.附期限的合同,包括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如约定在一方从国外归国时,合同生效,即自该一方从国外归国时双方之间的合同开始生效履行;如自一方从国外归国时,合同失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具体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然后合同才生效的;一种是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才生效的。前一种如《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合同,担保法将船舶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后一种如房地产权属登记,这种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和有效,只是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即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房屋过户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但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没有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和有效。房屋抵押合同同此操作,特别是《物权法》更正了《担保法》第41条的矛盾之处,将不动产物权登记只作为抵押权生效的条件,而不是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抵押合同未经登记的,抵押权未生效,但抵押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 2楼网友:滚刀废物浮浪人
- 2021-02-23 01:07
合同成立——合同当事方签字或盖章,合同成立,意思就是合同签完了。
合同生效——大部分简单的合同,成立就生效。但也有二种情况:
1、合同成立后要经过一定额外的程序,比如必须经相应政府机关确认才能生效;
2、合同中另行约定了生效时间、生效条件,要等时间到了或条件满足了,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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