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还生源地助学贷款 需要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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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16 08:40
- 提问者网友:精神病院里
- 2021-11-15 17:58
如何还生源地助学贷款 需要哪些证件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神也偏爱
- 2021-11-15 18:24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办理生源地贷款正式申请手续的学生必须本人到场并且备齐以下资料:
一、申请贷款学生需向银行提供的材料
(一)由学生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贷款申请书。
(二)学生本人的高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用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证明不要注明有效期;
2.若父母离异的,证明由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明确的抚养人一方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
(四)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复印从首页开始,不得跳页(需提供原件核对)。
(五)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六)近期在本市新开的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二、受理时由学生填写的材料
(一)贷款申请表(网上注册并填写贷款申请后自动生成);
(二)学生贷款合同;
(三)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谈话记录;
(四)借款凭证。
注:1.未成年人申请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申请表上签名同意,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2.以上四项材料均由工商银行提供统一格式,并在现场指导填写。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 贷款材料填写要求:
1.贷款材料必须由贷款学生本人填写、签名。
2.贷款申请表、借款凭证、贷款合同等不得涂改。
3.贷款学生所留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尽可能提供固定电话、手机等多种联系方式,便于银行核查,以免延误放贷。
(二) 若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以便银行确认父母双方有抚养权的一方。
(三) 若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外地户籍的需提供当地户口簿全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 若父母一方丧偶而户口簿上未能反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五) 若父母双方均为上海户籍但户口分开的,需分别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全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六) 若户口簿遗失的,须提供近期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七) 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单面复印,A4纸大小。
(八) 贷款学生在贷款未清偿之前放贷账户不得销户。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办理生源地贷款正式申请手续的学生必须本人到场并且备齐以下资料:
一、申请贷款学生需向银行提供的材料
(一)由学生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贷款申请书。
(二)学生本人的高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用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证明不要注明有效期;
2.若父母离异的,证明由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明确的抚养人一方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
(四)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复印从首页开始,不得跳页(需提供原件核对)。
(五)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六)近期在本市新开的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二、受理时由学生填写的材料
(一)贷款申请表(网上注册并填写贷款申请后自动生成);
(二)学生贷款合同;
(三)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谈话记录;
(四)借款凭证。
注:1.未成年人申请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申请表上签名同意,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2.以上四项材料均由工商银行提供统一格式,并在现场指导填写。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 贷款材料填写要求:
1.贷款材料必须由贷款学生本人填写、签名。
2.贷款申请表、借款凭证、贷款合同等不得涂改。
3.贷款学生所留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尽可能提供固定电话、手机等多种联系方式,便于银行核查,以免延误放贷。
(二) 若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以便银行确认父母双方有抚养权的一方。
(三) 若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外地户籍的需提供当地户口簿全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 若父母一方丧偶而户口簿上未能反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五) 若父母双方均为上海户籍但户口分开的,需分别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全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六) 若户口簿遗失的,须提供近期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七) 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单面复印,A4纸大小。
(八) 贷款学生在贷款未清偿之前放贷账户不得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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