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飞行学院是否招女生
- 提问者网友:醉人眸
- 2021-02-13 13:33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不羁的心
- 2021-02-13 15:04
- 1楼网友:陪衬角色
- 2021-02-13 15:19
2010年重庆市招飞、招乘、招空保专业安排
2010年重庆市招收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时间:2010年1月5--6日
2010年重庆市招收“大改驾”考生时间:2010年1月7--8日
2010年重庆市招收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考生面试、体检时间:2010年1月9--10日
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85号蓝箭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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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要求和基本程序
(一)飞行技术专业养成生
1、招飞对象:招收2010年在属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达到招飞条件的文、理科高中毕业生。
2、招飞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187厘米(女生身高168-175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
(3)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
3、飞行初检面试。
4、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试。
5、背景调查。
6、对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合格的学生发放合格通知书。
7、填报志愿:2010年5月上旬,指导学生填报志愿,解答学生咨询。
8、身体复查:2010年6月16日开始,安排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身体复查。
9、招飞录取会:2010年7月初,召开招飞录取会,确定招飞录取分数线,并具体落实各航空公司的招飞计划。
10、录取。
11、发放录取通知书。
12、被录取学生必须服从学院或航空公司统一安排。
(二)飞行技术专业“2+2”养成生和执照培训班学生
1、同各省市教育厅联系,取得各省市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到所属高校开展工作。
2、各初检组分赴各省所属高校进行宣传动员和初检。
3、招收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大二、大三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大四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
(3)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4)文化条件:在校学习成绩优良,英语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大学毕业生必须达到英语四级水平,取得合格证。大二、三学生经考核认定英语达到相当于四级水平。
4、体检队、公安局、飞行技术学院分别完成对学生的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结论及时报招飞办。
5、完成“2+2”飞行学生的转学手续。凡转学手续不齐的,不得转入我院学习。
6、所有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在正式入校前与各用人单位签定培养协议。
(三)空中乘务专业、民航安全保卫专业
1、宣传时间安排:在体检一个月之前,通过媒体或招办系统进行宣传。
2、招收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3、条件:年龄20周岁以内(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182厘米(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不超过185厘米),女生身高164—172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好、肤色好,口齿伶俐,经我院面试体检合格。
4、发放合格通知书(对体检合格的空乘、空保学生发放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
5、指导填报志愿:2010年5月上旬,指导学生填报志愿,解答学生咨询。
6、招生录取:于2010年8月由招生处负责具体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处负责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招收时间、地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