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是公司的销售部的一名员工,为人和善,不喜争执,和公司其他同事关系都出的比较好,但是前一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同部门的小李老是处处和他过不去,有时间还特意在别人面前智商骂槐,对跟他合作的任务也是有意让校长做的多一些,甚至还抢了小张几个老客户。
起初,小张觉得都是同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忍一忍就算了,但是看到小李如此嚣张,小张一赌气告到了经理那儿,经理把小李批评了一顿,从此,小张和小李成了冤家。
请对上述案例上的当事人有无过错?如果你是当事人应该怎样处理?
案例分析题。求各位大神解答,
答案:2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3-06 21:15
- 提问者网友:风华是一指流沙
- 2021-03-06 17:48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桃花别处起长歌
- 2021-03-06 19:12
小张没得罪别人,为人低调,唯独有地方得罪小李,至于什么你没说我也不知道,反正肯定得罪了。小李这个人为人高调,谁得罪他,他就口头谩骂,报复心极强。但经理做错了,你是领导不该偏向任何一方,你应该去调查下小张说的是否属实,为人是否如此糟糕,如果属实,那就开除他,害群之马不可留,会导致团队效率低下。小李被经理骂了,这间接导致了双方关系更紧张,肯定更憎恨小张,这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火上浇油。应该这么处理,把两人调离到别的岗位,以后少见面,不管谁对谁错,你们在公司吵架就是不对,所以处罚也是要处罚两个人。话说回来,小李和小张基本上属于两个对立型的人物,所以小张做人越低调,小李就越看不惯他。最好把他们分远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桑稚给你看
- 2021-03-06 19:44
?答:1)上述处罚中,对包某作出2万元的罚款和吊销执照的决定,需要告知包某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即经过听证程序作出,除非包某放弃听证。因为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①若对市文化局与公安局联合作出的扣押行为和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不服,应向两机关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因此,此时的复议机关为a市人民政府。②若对东区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其所属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此时的复议机关可以是东区人民政府,也可是a市工商局。 ③若对洼里派出所受委托作出的行政拘留不服,应当以市公安局或东区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因为对受委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以委托的政府工作部门所属的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为复议机关。(3)包某若不服行政拘留决定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法律规定了复议前置条件。若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或虽然作出了复议决定但包某不服的,包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
(1)能。因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县卫生防疫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并承担法律结果,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
(2)不应。因为卫生防疫站的行为是规避法律的违法所为,行政权是国家权力,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处分。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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