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合同的签署和解除
答案:2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3-02 04:43
- 提问者网友:全員惡人
- 2021-03-01 17:36
律师你好,本人是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找到一份工作,因为公司说自己的一些技术在一定意义上属于空白,而且上岗前会进行2-6个月的带薪培训,所以要求我们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主要内容为在离开这个公司以后不得参加和现在一样的工作。我想问下这这个协议是不是应该签署,要是签署是不是需要约定年限。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青春如此荒謬
- 2021-03-01 18:18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伤口狠精致
- 2021-03-01 19:25
你好!你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告之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要求再向派遣单位提出用工计划,双方协商好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你想立即解除的话,双方协商也可以执行并无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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