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出口退税延期有哪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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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3 20:34
- 提问者网友:我稀罕你
- 2021-03-23 15:25
申请出口退税延期有哪几种情况?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陪我到地狱流浪
- 2021-03-23 16:01
国家税务总局2013第12号文第二大项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本项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1月1日前发生的同样情形的出口货务劳务,出口企业可在2013年6月30日前按照本项规定办理退(免)税申报,逾期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此类申报。
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政策,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本项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1月1日前发生的同样情形的出口货务劳务,出口企业可在2013年6月30日前按照本项规定办理退(免)税申报,逾期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此类申报。
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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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不服输就别哭
- 2021-03-23 18:11
正常的情况下,出口退税申报工作要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 90 天之内办理。申请退税需要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货物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票;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已经核销过的)。所以一般需要申请延期退税的原因大多是上述单据没有准备齐全。常见的情况有:
1、由于出口海关电子数据传递延迟方面原因,导致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没有电子数据。
2、由于出口货物合同条款的付款期限比较长,导致出口收汇核销单不能在退税期限内按时核销。 具体行业性质的问题,可能会有别的影响因素。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中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 2楼网友:许你一世温柔
- 2021-03-23 17:49
一、根据国税发[2004]64号,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报关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申报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二、国税发[2004]113号对以上规定作出补充: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出口单证;
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单证。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级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三、根据国税发[2005]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对出口企业提出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除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和国税发[2004]113号执行外,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 3楼网友:厌今念往
- 2021-03-23 17:13
如果出口日是11月27日的话,这个月还不报就过期了。
先是确定电子口岸系统上已经出口收汇,前向国税局发送了报关单。
再有就是确定在银行已经结汇,银行结汇后两到三个工作日到外管局的网上核销系统进行这笔外汇的网上核销。
接下来就是出口退税系统进行单证录入,每月的1~5日去国税进行预申报(具体操作国税局有资料拷),
然后按照正常出口报税即可。
前面报关单发送,和网上核销是外管局将核销单的数据发送给国税局,这两项业务都做了,国税局的系统里才会有报关单与核销单的信息,才能按单证齐全来办理。
以上是生产企业的办理方法,具体的操作方法及要准备的资料得向你司所在的主管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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