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中午在十字路口红灯停车时挂倒一位63岁老太,她的儿子儿媳一分钟内全部到场,当时我们提出送她去人民医院检查一下,但他们要求去中医院,我们就将他们送到了中医院。因为车是借朋友的,且老太太只是坐倒没什么大碍,我们以为赔点钱就可以了,所以到医院后,就让同行的一位朋友把车开走了。
一进医院大门就有一位外科医生来接我们,并对老太太提了许多有误导性的问题,如头痛吗、腰痛吗……(原来是她儿子提前就找好的熟人)。做了头部CT、骨头等,都没有问题,但他们却坚持住院了,说是得观察24H……
后来他们找来了很多小伙子堵在医院门口,然后报了警,我们也报了警(他们比我们先报)。
交警来后(后来知道负责处理该案的事故小组的交警,为老太太儿子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把我带到了交警大队,老太太儿子也去了。
事故说明时,对方诬陷我为顶替,说开车的是我的朋友,说他为肇事逃逸,因为事故发生地点是有监控的,按理交警调一下监控就可以,但交警却拖着不出示。
交警要求我们把车找回来,我们只好又请朋友将车开回交警大队,然后车就被扣了。
交警一直要我们去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对方同意,才能放车。事故第二天,我们向中医院预付了三千元医药费,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多次找对方协商,开始时对方一直不肯见面,后来,对方要价三万,我们认为不合理。
到目前为止交警也未出事故责任判定书,朋友的车还被扣押着。
这样的情况,不知道我们是否可以要求更换处理该案件的交警?向谁申请?得到批准的可能性大吗?
对对方的诬告,我们可以要求交警出示当场的监控录相吗?如果交警拒绝,我该如何应对?
怎样才能将车先拿出来呢?如果是交押金,交警会不会转给对方?押金会退还给我吗?得多长时间?如果申请物保,可行吗?如何申请?如果交警拒绝,我该如何处理?
我听同事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问我的情况可以吗?向谁申请?被受理的可能性大吗?得多长时间?
急!交通事故,对方讹人怎么办?
答案:6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02-03 12:24
- 提问者网友:长安小才冯
- 2021-02-03 03:05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我叫很个性
- 2021-02-03 03:39
警察认定责任,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交通部门调解不成,协商不成,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五十五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五十五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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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蜜罐小熊
- 2021-02-03 07:26
可以申请更换办案民警,找他们大队长,大队长不行就找交警队大队长,再不行你就找局长,这你都不知道?
医药费什么的你完全可以不给,在交警队出具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条款后再给也是可以的,你的车有抢险的话10000以内的医药费都给你报。
医药费什么的你可以一毛钱都不给,大不了把你告到法院,法院盘多少钱你给多少钱是的。
另外问一句没=,你是哪里的人?这是哪个地方的执法环境?
- 2楼网友:我的任性你不懂
- 2021-02-03 06:50
没有事故现场。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赔付的。现在只能赔钱啦。这就给自己上啦一课,不管什么情况一定车不要动。先报警,把病人送到医院(可以打车去,车和现场千万别损坏)去和对方家属好好谈谈,就把实际情况说说。好好谈把你的困难跟他们说说,尽量少拿点钱。你们这个官司赢不了,怎么也是赔钱。
- 3楼网友:為→妳鎖鈊
- 2021-02-03 06:22
这种事我亲眼见过,一辆客车倒车时没注意后面有一个老人,旁边的人突然叫了一声,老人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其实没有碰到,老人只是吓了一下,后来司机下去查看,说送医院,老人却说赔钱,讹上了…说你吧,首先事情已经这样了,咱一定要讨个说法。第一:错误在谁?一看监控便知,交警拖着不给?→报警(或者上诉),总之可以投诉的办法。第二:可以向法院申请,你来出钱,重新给那个人做检查,看看是不是他们讹你。第三:请律师,不用太好,一般的,你可以让他想办法把你的车弄出来,按规定,他们不能这样扣车…这点有相关法律的。你就拿法律说事。
- 4楼网友:傲娇菇凉
- 2021-02-03 05:19
看到朋友写的这么多,我还是发表一下我的观点,既然起因是你们先挂到了一个老人家,那么你就有责任对老人家负责,年龄大了,什么都说不清!
你提到了 医生和交警对的XX 跟老太太儿子有关系?这是一个突破点,
我说明一点 钱你们肯定要赔 不管怎么说起因由你们引起,但是你认为他们讹诈你,你就必须以我之前提的突破点为基础。
得到确切的证据,对于在涉及这案子一事中,迟迟不肯掉录像这个问题 也是一个突破点
具体点 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赢的几率 在45% 如果你能得到确切的证据 例如脑震荡证明不符合(你可以找人要求重验)
这个你咨询一下律师吧 我不想误导你
但是你能得到一些 突破的话 那么你可以 反诉
- 5楼网友:浪者不回头
- 2021-02-03 03:56
我相信你以上所讲的事故事实是真实的。那么,你首先应该冷静。你要知道,白的不可能变成黑的。现在的交警队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徇私枉法的情况,但是,毕竟这是我们党的执法机关,不是一小撮人的发福生财、胡乱作为的地方。
我认为你可以要求交警队依法(按照程序规定)处理这起案件。如果你觉得办案民警却是处理不公正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办案人员回避,也可以到公安纪检部门申请纪检部门给予查处!
监控录像你也可以申请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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