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构成为:基本+岗位+绩效。加班费按基本工资发,缺勤按全体工资扣,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
答案:5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04-06 19:57
- 提问者网友:霸道ぁ小哥
- 2021-04-06 14:25
例:工资=基本600+岗位2000+绩效400=3000加班费以基本工资600为基数发,缺勤以全体工资3000为基数扣。到底不合理在哪里?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转身→时光静好
- 2021-04-06 14:39
1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眠于流年
- 2021-04-06 17:48
这如果你真的要较真的话是不合法的,加班是按基本工资的两倍至三倍来算,缺勤是按基本工资来扣! 但有的公司也会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的。
- 2楼网友:错过的是遗憾
- 2021-04-06 17:23
不合理的!
- 3楼网友:我颠覆世界
- 2021-04-06 16:08
不是,绩效是你只要干活就可以在你的基础工资上加,但加班费是,在下班以后干的活,而且是算时间的。
- 4楼网友:输掉的尊严
- 2021-04-06 15:42
当然不合理,不过现在也没有什么办法,现在劳动者是弱者。当然你可以找到证据去劳动部门告他们。但是那样你也就失去这个工作了。
这是大家都要遇到的不公平待遇,也没什么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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