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11月入职公司,今年十月末公司要裁员,我是去年续签的三年合同,还有两年到期,如果公司裁员的话,我会拿到多少钱?
不是十一月,是07年7月中旬入职!
公司裁员我应该拿多少钱?
答案:6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04-07 15:40
- 提问者网友:白越
- 2021-04-07 04:31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冷态度
- 2021-04-07 06:05
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半年则半个月,不满半年算半个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羁的心
- 2021-04-07 09:23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 2楼网友:萝莉姐姐鹿小北
- 2021-04-07 09:06
7万左右
- 3楼网友:嗷呜我不好爱
- 2021-04-07 07:58
赔偿一年一个月工作,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
- 4楼网友:何必打扰
- 2021-04-07 07:25
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 5楼网友:我叫很个性
- 2021-04-07 06:46
1、没有提前30天通知要赔偿一个月工资;
2、如果公司是由于经营困难,公司进行裁员是有法律允许的,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法律规定的事由辞退员工的,就属于非法解除合同,这得根据你的工作年限而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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