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来成绩还不错,经过教师招考?或者有什么法律援助吗,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教师,但是《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十一条就说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就应该定为一级?请尽快帮我一下,在山区工作已经进入第三个年头了,每年考核你合格,但是与我一批参加工作的其他学校的教师已经在去年评定为小学一级教师,而我到现在还是未定级,有没有相关部门能管这个事,并且这个事情也是前天填写履职考核表的时候才知道的,学校对此解释是程序问题。
那位好心人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我是一名2005年大专毕业
本来2006年就应该定级,但是到2007年才来定,是否会对教师以后的工作有什么影响?
答案:4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02-28 09:22
- 提问者网友:冷天寄予
- 2021-02-27 09:58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猎杀温柔
- 2021-02-27 10:32
这个你也有责任,但学校有告知的义务。直接找教育局的人事股或者找县人事局。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哥在撩妹请勿打扰
- 2021-02-27 11:54
咨询一下你们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劳动局.
- 2楼网友:星痕之殇
- 2021-02-27 11:44
没看懂你想问什么,工资待遇与参加工作时间不会成正比,与你的工作职位有关,最低工资可以是当地最低的工资为标准。
- 3楼网友:恕我颓废
- 2021-02-27 11:03
找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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