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被汽车碰伤当时未报案,能否按交通事故处理?
答案:2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03-06 02:33
- 提问者网友:余味
- 2021-03-05 16:21
脚被汽车碰伤当时未报案,能否按交通事故处理?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24K纯糖
- 2021-03-05 16:33
编辑同志:我是某厂女工,去年九月中旬的一天,我骑自行车上班时,被从后面来的汽车挂倒,当时司机很负责任,他将我扶起来,送到医院,经拍片,脚跟部骨折。司机给我办了住院手续,后来他又到医院看过我两次,但后来他就不管了。我住院一个多月,花去2000多元。因当时我认为问题不大,没有向公安部门报案。请问:此事能否按交通事故处理?司机应不应该负担我的医疗费用?王玉娟王玉娟同志: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属于一般交通事故,而处理交通事故首先必须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按此款规定,汽车司机应负主要责任。你可以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补报事故的经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并根据《办法》规定的有关条款,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汽车司机赔偿你的医疗费用大部或全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星痕之殇
- 2021-03-05 17:17
应该能吧,不确定。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