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公司的保洁阿姨,工资如何结算??
答案:3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3-06 09:44
- 提问者网友:無奈小影
- 2021-03-06 02:13
保洁阿姨在公司里做了不到2个月,没有签任何合同协议。一周做5天,每天做1个小时。现辞退该保洁阿姨,按规定,工资怎么结算?是做到哪天结算到哪天,还是要多给一个月的工资?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恕我颓废
- 2021-03-06 03:1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态度
- 2021-03-06 05:28
看你们怎么理解。
如果把她算成是本公司普通员工,也要求她按时上班、遵守考勤、服从上级指挥安排,但是除了工资以外,你还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按天另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把她算成是本公司员工,也要求她按时上班、遵守考勤、服从上级指挥安排,但是把她认为是非全日制用工,那么可以不签合同,除工伤外不交社保、不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工资不允许按月发。
如果不要求她按时上下班,只要求她完成任务搞好保洁,具体怎么做你们也不能指挥她,她来去随意。那也可以不把她当本公司员工。那就是单纯的劳务关系。只需按天给劳务费即可。
- 2楼网友:猖狂的痴情人
- 2021-03-06 04:11
借: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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