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五年,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现公司以经济不好为由裁员,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答案:3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2-07 22:46
- 提问者网友:芷芹
- 2021-02-06 22:02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五年,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现公司以经济不好为由裁员,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桑稚给你看
- 2021-02-06 22:42
那你要看看是不是经济性裁员了,经济性裁员是要经过严格程序的,不是自己说经济不好就能裁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而且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你是无固定期合同并且也工作了很久,应该符合优先留用的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为: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而且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你是无固定期合同并且也工作了很久,应该符合优先留用的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为: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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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一场云烟
- 2021-02-06 23:41
无论你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是完成一次性期限劳动合同,裁员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均没有赔偿,只有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支付,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合同钱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高于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年。
要把赔偿与补偿区别开来,赔偿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补偿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
- 2楼网友:傲娇菇凉
- 2021-02-06 23:02
15个月的年平均工资(以最后一年你的平均工资为准)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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