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财产是分给个人的
答案:5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1-24 14:18
- 提问者网友:鼻尖触碰
- 2021-01-24 11:15
夫妻双方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财产是分给个人的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煞尾
- 2021-01-24 11:56
婚前做过婚前财产公证。。。或者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婚姻破裂,在分财产的时候会给另一方多分点。又或者带着孩子的能够多分到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1-24 15:00
第一,女儿的房屋属于父母的赠予,现在房屋属于女儿的财产。
第二,父亲不能要回房屋,但是女儿可以赠予父亲,也可以让父亲居住。
第三,离婚后,共同财产中没有赠予女儿的房屋,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供参考 我的一个朋友,夫妻俩结婚买了一套房子,过后生了一个女儿,现在也有21岁了,未婚。但夫妻关系一直不好。几年前夫妻俩花钱又买了一套房子,算是给女儿的,房本名字也是落户在女儿的名字下。
···那就是女儿的了,女儿是产权人,房子是父母合法赠与的。
但最近妻子要离婚,这样下来,妻子想让丈夫没房子住,请问,给女儿的那套房子,父亲还能要回来吗?
···不一定,取决于女儿的意见。如果女儿想给父亲,可以同样赠与回来就是了,如果女儿不愿意,父亲就没有任何办法。
离婚后能夫妻平分吗?
···离婚,只能平分夫妻共有财产,而不能侵犯女儿的合法财产。
这---就是法律规定,讲法律而不讲人情。
1、父母给予女儿的房产,在法律上视为父母对女儿的赠予,而且,房产已经登记为女儿,产权已经转移,该房产已为女儿的财产。
2、由于已经是女儿的房产,因此,父母不能要回,离婚后也不能分割该房产。该房产的处分权属于女儿。 1.《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房子既然已经过户给女儿,那么已经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所有权就归女儿所有。
2.虽然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但是已经过户,就不能在主张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也不能收回。
答:
在女儿名下的房产属于女儿,父亲无权要求分割(除非父亲证明房产登记在儿女名下存在错误)。
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在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分割。至于如何分割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 2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1-24 14:30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 3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1-24 13:32
没有公正的
- 4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1-24 12:03
平分...各占一半..(如果没有其它的书面协议,而且离婚事由非任一方过错)
以结婚证日期为准,以后双方的收入都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