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原来谁是产权人,安置房必须是这个产权人吗?还是可以加任何一个人的名字?
答案:3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3-21 05:55
- 提问者网友:不懂我就别说我变
- 2021-03-20 11:31
拆迁安置房,是原来谁是产权人,安置房必须是这个产权人吗?还是可以加任何一个人的名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浪者不回头
- 2021-03-20 12:34
如果是一家人就可以写别人的名字,一家人是指夫妻孩子: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啵啵桃汀
- 2021-03-20 13:38
当然原来是谁就是谁的。
- 2楼网友:星星坠落
- 2021-03-20 13:18
??根据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条例里说的未经登记的建筑,我们一般认定为是1986年12月31日前的无产权房屋或在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建造的无产权住宅房屋,当事人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续的。这类房屋我们认为其视同合法,享受与产权房屋同等的待遇,一样的补偿。
??另一类,即1987年1月1日起的无产权房屋(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法律认定为是违法违章房屋的,不予补偿。
??
??但是,全国各地很多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地方工程项目的提早完工,会制定许多优惠政策,其中很多涉及违章房屋方面的,我举个地方优惠政策的例子(部分优惠政策):
??。。。。。。??
??6、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无产权住宅房屋面积以实地丈量面积为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有关房屋建设时间的证据,以及有关历史测绘资料、档案资料,确定被征收无产权住宅房屋建设时间,并进行公示。补偿标准如下:
??(1)凡1986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无产权住宅房屋,视同合法建筑处理,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标准的100%给予补偿。
??(2)在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建造的无产权住宅房屋,当事人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续的,视同合法建筑处理,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标准的100%给予补偿;当事人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续,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标准的80%给予补偿。
??(3)在1990年4月1日至1994年9月30日建造的无产权住宅房屋,当事人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续的,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标准的70%给予补偿;当事人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的65%给予补偿。
??(4)在1994年10月1日至1998年11月30日建造的无产权住宅房屋,当事人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续,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标准的55%给予补偿;当事人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用地手续的,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标准的50%给予补偿。
??(5)1998 年12月1日后建造的无产权住宅房屋的,一律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
??建造于1998年11月30日前符合补偿条件的无产权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可按安置用房优惠价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购买同等建筑面积的住宅安置用房。
??
??可以看出,不同时间段的违章建筑享有不同的补偿待遇,你可以参照自己本地的相关房屋征收政策看看,应该可以找出来。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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