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公摊面积有什么规定购房签订合同时需约定公摊面积吗?哪位网友晓得?
答案:3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10-09 20:08
- 提问者网友:刺鸟
- 2021-10-09 00:17
商品房公摊面积有什么规定购房签订合同时需约定公摊面积吗?哪位网友晓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10-09 00:49
注意事项
一、查询开发商是否是五证齐全。审查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就代表开发商也具备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共是五证,也是能否办理房房产证的关键因素。注意事项
二、使用规范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文本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参照或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要随意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的具体内容。不要随意签订开发商自己定制的《定购协议书》或还交一笔定金。就是现在很多人都这样做,但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而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购房者尤其不利。最好是能够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订《定购协议书》时,一定不能马虎对待,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注意事项
三、审查相关证件是否有效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确认自己所购房屋是否是在预售范围内的;买现房则需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房产证,因为预售商品房取得许可证后,即由期房变成现房了。还有《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最后要核对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和开发商资质证书,注意这些证件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签订注意事项
四、买期房需约定商品房交付条件和时限其实商品房交付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房屋使用权限就是房屋实物交付;另外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就是产权过户。以上这些都应在预售合同中对房屋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在商品房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就进行房屋使用交付。签订注意事项
五、明确房屋交付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签订注意事项
六、验房验房是对房屋质量检查。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商品房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七、物业管理事项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签订注意事项
八、约定违约责任重点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一、查询开发商是否是五证齐全。审查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就代表开发商也具备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共是五证,也是能否办理房房产证的关键因素。注意事项
二、使用规范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文本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参照或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要随意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的具体内容。不要随意签订开发商自己定制的《定购协议书》或还交一笔定金。就是现在很多人都这样做,但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而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购房者尤其不利。最好是能够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订《定购协议书》时,一定不能马虎对待,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注意事项
三、审查相关证件是否有效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确认自己所购房屋是否是在预售范围内的;买现房则需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房产证,因为预售商品房取得许可证后,即由期房变成现房了。还有《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最后要核对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和开发商资质证书,注意这些证件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签订注意事项
四、买期房需约定商品房交付条件和时限其实商品房交付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房屋使用权限就是房屋实物交付;另外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就是产权过户。以上这些都应在预售合同中对房屋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在商品房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就进行房屋使用交付。签订注意事项
五、明确房屋交付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签订注意事项
六、验房验房是对房屋质量检查。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商品房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七、物业管理事项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签订注意事项
八、约定违约责任重点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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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拾荒鲤
- 2021-10-09 02:26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 2楼网友:街头电车
- 2021-10-09 01:00
注意事项
一:谨防面积缩水。注意事项
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最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注意事项
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注意事项
四:不要误将开发商资料备案义务等同为办理房产证义务如果购房人要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注意事项
五:交房不等于交钥匙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在交接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单。根据该条款,开发商交钥匙并不意味着已经履行了交房义务,如果交钥匙后开发商仍未完整提交约定的两书或证明文件,开发商应当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事项
六:明确会所、车库、杂物间等附属物的归属。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是否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注意事项
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验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不等同于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更为严格,五家单位联合验收合格仅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开发商还需要取得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许可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律师提醒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之一。注意事项
八:明确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达到使用条件的日期,并规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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