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被调离部门降工资合理吗
答案:3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2-11 20:51
- 提问者网友:饮鸿
- 2021-02-11 03:58
怀孕了被调离部门降工资合理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修女的自白
- 2021-02-11 04:07
员工怀孕期间要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情况来确定合理不合理。
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用随便调转降工资,转岗也不能强迫怀孕员工进行不能胜任的工作或者以不公平的理由解雇。
建议和公司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要是协商得不到合理的安排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介入要求公司按原岗位继续履行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用随便调转降工资,转岗也不能强迫怀孕员工进行不能胜任的工作或者以不公平的理由解雇。
建议和公司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要是协商得不到合理的安排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介入要求公司按原岗位继续履行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哥在撩妹请勿打扰
- 2021-02-11 06:28
不合理
- 2楼网友:糜废丧逼
- 2021-02-11 05:27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女职工三期期间,不能因为其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的做法就是想通过: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对其培训——仍然不能胜任,这一过程实现“合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非法目的。
3、公司没给一分合同原件给你是公司的错。不管合同中是否注明职位,但“调到工厂里做长期站立性工作”显然是不合理的,可能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4、“如不服从就给于开除,如不合格也会给于开除”看来与公司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很可能最终是逼迫离职。建议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
1)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可要求继续文职工作(适合你养胎);
2)不得降低你怀孕期间的工资,应当依法享受怀孕待遇。
那培训期间只有70%的工资——也不合理,公司安排的培训应该是与上班一样的,而且,你还在三期之内,更不能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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