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要求更换公司签新的试用期可以拒绝吗
答案:4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11-28 22:54
- 提问者网友:我稀罕你
- 2021-11-28 08:49
原公司内部业务划分成立新公司,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跟原公司的合同还没到期并且收到可能被裁员的消息,新合同可不可以拒绝签订,会不会得到赔偿(合同是和第三方签订的),我还没有金币有没有好心人愿意回答 急啊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陪我到地狱流浪
- 2021-11-28 09:58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新的试用期合同更是违法,劳动者可以拒绝。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新的试用期合同更是违法,劳动者可以拒绝。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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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承载所有颓废
- 2021-11-28 13:21
完全可以拒绝签订。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看来新成立的公司是原公司分离出来的。但是,你后面补充说“合同是和第三方签订的”,不是你是不是“劳务派遣”?
- 2楼网友:社会水太深
- 2021-11-28 11:53
您好!
对于你提到的几个问题做如下解答:
1、首先要看新合同相对于原劳动合同而言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如果权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受到侵害,如果受到侵害,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指出,上文你所提供的新合同里重新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这个再次约定试用期是违法的、不合理的。
2、关于赔偿的问题,首先你要弄清你原来的劳动合同是和谁签订的,同时你要知道新劳动合同是需要和谁签。如果公司没有法律依据及程序,和你解除了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在这个事情上给你如下建议: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单、后续如果公司解除你的通知书等一系列的书面证据需要保存好。以防与公司发生矛盾后,在争取自己的权利时不至于处于被动。
- 3楼网友:一池湖水
- 2021-11-28 11:31
大胆的拒绝,如果不想跟第三方签订的话就让现单位辞退你,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现单位跟你结算过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跟另一个公司(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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