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多次转让,全部资产最终的受让方与劳
答案:1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11-09 23:27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11-08 23:00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多次转让,全部资产最终的受让方与劳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摆渡翁
- 2021-11-09 00: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规定,纳税 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 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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