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分配及股东权利义务问题
答案:2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2-28 22:20
- 提问者网友:乱人心
- 2021-02-28 00:41
父亲去世,生前留一公司,现在公司由继母(占75%股份,含两个未成年孩童)、我和爷爷奶奶(25%股份)继承。继母通知我和爷爷奶奶前去参加股东会议,据她说要对公司进行注资,根据注资额多少划分股东权利,假如我没钱注入,是否意味着股东决定权减少,她这样做合法吗?没听说过判完后还要对公司重新注资的。还有我们能否参与到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中去,她说必须要公司出具聘任书才能去参与进去,但我们两家关系对立,很显然是不可能了。从法律角度我和爷爷奶奶应该怎么办啊?谢谢!证据补充:法院已经下了判决,公司股权已经得到确认。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丢不掉的轻狂
- 2021-02-28 02:04
你好,你和爷爷奶奶既为股东,就享有股东权利,包括参与经营管理权利,可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注资及出资比例的变更,是要经股东会通过的,并不是某一个人说了算的。具体涉及很多问题,在此无法具体说清,建议请律师拿出具体意见。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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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时光挺欠揍
- 2021-02-28 03:13
应由公司承担而非由股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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