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25日离职的 公司说要扣我二个月的全额社保钱?
答案:5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4-08 16:34
- 提问者网友:我稀罕你
- 2021-04-08 05:18
公司人事说当月初扣前两月前的社保钱 这是对的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陪衬角色
- 2021-04-08 05:35
每月社保的缴费日期是1号到10号,可以要求单位提供4月份社保的缴费证据,社保局的收据,没有的话,那就是4月份没有缴纳。
单位工资是次月发放的,若是4月8日之前因为未及时算进离职员工里而把保险继续的交了,那么应该还给单位这部分的钱的,因为没有实际在该单位工作。4月份不存在工资了,8号去拿的是3月份的工资,所以无法从工资里扣除个人保险那部分,所以叫补全额的保险是合理的。不过保险多交了一个月,对于个人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工龄还多一个月呢,这个钱打进的也是个人的保险账户,所以是不亏的。
单位工资是次月发放的,若是4月8日之前因为未及时算进离职员工里而把保险继续的交了,那么应该还给单位这部分的钱的,因为没有实际在该单位工作。4月份不存在工资了,8号去拿的是3月份的工资,所以无法从工资里扣除个人保险那部分,所以叫补全额的保险是合理的。不过保险多交了一个月,对于个人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工龄还多一个月呢,这个钱打进的也是个人的保险账户,所以是不亏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性且迷人
- 2021-04-08 09:04
不会吧?一般都是1月份的工资二月份发放,扣社保钱好像是买三月份的社保吧,最快也只能 买二月份的 社保吧....你们公司怎么扣的啊?
- 2楼网友:情战辞言
- 2021-04-08 08:01
你最好去社保处查查公司是否给你交了社保,交到什么日期,这样就可以看看公司扣的是否正确。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3楼网友:随心随缘不随便
- 2021-04-08 07:07
这是不符合《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因为社保在员工在职时已经在工资中予以扣除,在员工离职后就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可以先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4楼网友:说多了都是废话
- 2021-04-08 06:05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我跟你分析:
一:首先你3月25日离职的,那么你实际给其上了将近一个月的班,但是没有上满,还差几天,而所有的社保的缴纳都是月头的几天缴纳,(当月缴纳当月的钱,也就是3月月初去缴的是3月份保险钱,四月初如果对方也交了那是你四月份的保险钱,公司具体帮你交到几月份了,你打个电话12333就可以问到,或者到劳动保障所咨询)所以在你离职以前你们的单位的人事已经给你交了保险了,所以他觉得亏了要求你把这部分还给其。但这部分是不合规范的。并且不存在全额社保钱,因为本身假设你交保险额为425元,那么你们工资里就已经把你个人部分的100多给扣掉了,而公司只给你交了300多,所以他现在没理由扣你“全额”。如果你想算清楚,那么我给你打个比方,比如3月份实际31天,公司给你缴纳了310元保险钱,你剩了3天工作日没去,那么你就补这几天公司贴给你的保险钱就可以 了,其他时间你还在单位上班,他应该给你交保险!但是往往没有人这么算的,因为就差几天,如果你要申请劳动仲裁,对方也不会支持对方的这个决定的,他会支持你不用补偿给对方3月份的保险钱。
二:你们单位工资是次月发放的,若是4月8日之前她因为未及时把你算进离职员工里而把你的保险继续的交了,那你是应该还给单位这部分的钱的,因为你没有实际在该单位工作。4月份你不存在工资了,你8号去拿的是3月份的工资,所以他无法从你的工资里扣除你个人保险那部分,所以叫你补全额的保险是合理的。不过保险帮你多交了一个月,对于个人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工龄还多一个月呢,这个钱打进的也是你个人的保险账户,所以你不亏的,补给他也没什么了不起,因为公司也不愿意莫名其妙的送给你几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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