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长没有说明利害关系,我签字了民事调解书二个多月了可以后悔为?
答案:3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02-03 21:36
- 提问者网友:心裂忍耐
- 2021-02-02 23:53
法院审判长没有说明利害关系,我签字了民事调解书二个多月了可以后悔为?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你好陌生人
- 2021-02-03 00:32
一般没办法,却有证据违背真实意愿的可申请再审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滚刀废物浮浪人
- 2021-02-03 02:43
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调解后取回调解书称此次调解无效”是错误的。
- 2楼网友:厭世為王
- 2021-02-03 01:22
调解书签字后生效,后悔只能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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