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公司与电视台合作,用电视台的品牌贴牌生产一款产品,然后我公司出资并担任总经销,我有两个问题:1、在商品标签上是否可以写,品牌授权是电视台,制造商是我们,生产商是贴牌生产的厂家。。。。2、电视台希望把我公司的LOGO也印在产品包装上,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
刚才我又和电视台沟通了一下。。。现在问题聚焦在:本身电视台有一个商标用来生产这个商品,想在这款商品上同时印上我公司的商标,这样两个商标共存的情况可以吗?法律允许吗?
是否需要在标签上标注:此产品由“XX”商标所有人XX与“XX”商标所有人XX联合授权出品???????
两方合作贴牌生产,如何标注商标和生产商等等问题。。。跪求高人帮忙解决。。。
答案:4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3-02 03:57
- 提问者网友:夕夏残阳落幕
- 2021-03-01 21:24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woshuo
- 2021-03-01 22:36
1、在产品上分别标识出,品牌持有商,以及制造商,这个是可以的。
2、在同一产品上,最好是不要冠以两个不同的LOGO,
如此绝对会影响到消费者的视觉感受。(没有品牌的认同感)
2、在同一产品上,最好是不要冠以两个不同的LOGO,
如此绝对会影响到消费者的视觉感受。(没有品牌的认同感)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傲娇菇凉
- 2021-03-02 01:25
你好!
当然可以
前提是双方都是各自商标的权利人
别到时候产生纠纷就可以了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以及出现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比例
以及一些合作的具体细节即可。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 2楼网友:一场云烟
- 2021-03-02 00:45
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一下双方的权利义务。
- 3楼网友:湫止没有不同
- 2021-03-01 23:43
可以 最好双方前一份协议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