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这里工作一个月,这里的工作量比我之前的还要大,待遇还不如,我该如何跟老板谈加工资呢?还有,我没
答案:3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2-15 05:47
- 提问者网友:饮鸿
- 2021-02-14 18:45
我来这里工作一个月,这里的工作量比我之前的还要大,待遇还不如,我该如何跟老板谈加工资呢?还有,我没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输掉的尊严
- 2021-02-14 19:42
如果谈不成,你随时可以提出终止用工。老板必须按原来所谈开工资。如不顺利,那你可能得到两倍的工资呢。因为你已经工作一个月了还没有签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
单位应当建立招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
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
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
证件。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
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
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
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
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
单位应当建立招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
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
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
证件。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
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
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
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
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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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风格单纯
- 2021-02-14 20:43
直接点 不干走人
- 2楼网友:不羁的心
- 2021-02-14 20:09
你好!
合理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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