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营公司A的老板,我的公司挂靠在B公司下面,我的一部分员工与B公司有劳务派谴关系。
员工XXX,我想调动他去另一办公室(做的事不变,薪水不变,休息日改变,换两天休息)
员工XXX,不同意我做的调动。以休息日,工作环境为理由
员工XXX,2008年来我公司签了试工合同,次年3月份,正式成为员工(1年制合同),
2009年10与B公司有了劳务派遣关系,次年10年3月,我与他又签了1年的合同,
到今年,我与他没有签合同(他没提出,我也没给),但他还是正常来工作。并与B公司有劳动派遣关系
请问如何让员工XXXXXX,不合算?
我想开除一个员工,如何不用付赔偿
答案:5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3-15 00:18
- 提问者网友:冷天寄予
- 2021-03-14 02:46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野心和家
- 2021-03-14 03:45
用人单位无故开除员工,一定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只有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下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按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只有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下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按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怪咖小青年
- 2021-03-14 07:40
你辞退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你可以想个办法让员工自己提出离开,这样你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 2楼网友:情窦初殇
- 2021-03-14 06:27
你好!
员工XXXX是B公司派遣到你公司的,你没权利开除这个员工,处分权在B公司,所以,你只能向B公司提出处理意见,由B公司负责召回处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 3楼网友:木子香沫兮
- 2021-03-14 06:08
无权开除
- 4楼网友:星星坠落
- 2021-03-14 04:51
我与他没有签合同(
对方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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