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的区别
答案:2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02-28 02:16
- 提问者网友:前事回音
- 2021-02-27 17:00
知道的请说下 谢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零负荷的放任
- 2021-02-27 18:40
行政调解——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本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行政调解是法定的
我国法律对行政和解没有作出明文规定,没有行政和解制度。
行政调解是法定的
我国法律对行政和解没有作出明文规定,没有行政和解制度。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佛说妍妍很渣
- 2021-02-27 18:56
1,和解:一般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争议的事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调解:一般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争议的事项,在第三人或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或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区别:1、从当事人上讲:“和解”一般是争议当事人之间;调解要有第三人或组织主持;仲裁的主体是仲裁机构。
2、从自愿性来看:和解是当事人主动自愿达成某种合意,调解要有第三人或组织主持,仍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仲裁则是可以依法强制做出。
3、从法律效力上讲:和解没有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可以反悔;调解经司法确认,有法律强制力,可以凭此申请强制执行,普通的调解协议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不能以此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有法律效力,可以凭此要求强制执行。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