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答案:2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2-11 06:26
- 提问者网友:乱人心
- 2021-02-10 08:36
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时光挺欠揍
- 2021-02-10 09:4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劳动都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要本单位的工作没有影响,或者认可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存在关系,则本单位不能依此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进一步分析,该条款具有两层含义:一、允许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成立;二、对于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其他条款的规定,构成违法解除。由于你公司对该劳动者与其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内退人员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事实是明知的,且也允许这一状况的继续,因此这一事实不妨碍其与你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该劳动者遵守你公司的考勤等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条件,其与你公司之间成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据此,你公司应当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超过1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除工伤保险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具有唯一性,在该劳动者已经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你公司不应当为其再缴纳其他各项工伤保险费。但你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其在你公司工作时遭受的工伤伤害,应由你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据此,你公司应当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超过1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除工伤保险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具有唯一性,在该劳动者已经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你公司不应当为其再缴纳其他各项工伤保险费。但你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其在你公司工作时遭受的工伤伤害,应由你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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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荒唐后生
- 2021-02-10 10:48
1,可以,月平均工资x4
2,本人可以请律师代理,
建议你最好请一个律师,省心
直接走法律程序,劳动仲裁委会维护你的利益的。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很简单很快捷!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免费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资、双倍工资4个月工资、补交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可以联系我46993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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