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中定作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答案:1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2-17 17:56
- 提问者网友:缘字诀
- 2021-02-16 20:19
承揽关系中定作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2-16 21:59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协作义务,为了使承揽人及时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应依约定及按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助承揽人工作,亦不得因行使监督权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有权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时,承揽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承揽人因此所受损失有权要求定作人赔偿。
2.验收并受领工作成果的义务,对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及时检验,对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接受该工作成果。超过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人负受领迟延责任。
3.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需支付的报酬和材料等费用的标准、期限、方式,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通常标准支付。按照《合同法》第264条的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4.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的损失赔偿义务,承揽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定作物是为了满足定作人自己的特殊要求,故若在合同期间定作人不再需要定作物,根据经济原则,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所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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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作义务,为了使承揽人及时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应依约定及按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助承揽人工作,亦不得因行使监督权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有权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时,承揽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承揽人因此所受损失有权要求定作人赔偿。
2.验收并受领工作成果的义务,对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及时检验,对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接受该工作成果。超过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人负受领迟延责任。
3.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需支付的报酬和材料等费用的标准、期限、方式,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通常标准支付。按照《合同法》第264条的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4.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的损失赔偿义务,承揽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定作物是为了满足定作人自己的特殊要求,故若在合同期间定作人不再需要定作物,根据经济原则,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所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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