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的力役制度
答案:2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2-12 23:36
- 提问者网友:清羽墨安
- 2021-02-12 11:08
隋朝的力役制度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丢不掉的轻狂
- 2021-02-12 11:33
在推行均田制的基础上,隋沿袭了北朝以来的租调力役制度,十八成丁,开始纳租调服徭役。一夫一妻(丁男一床)岁纳租粟三石,调绢一匹,(先四丈后改为二丈),绵三两,或布一端(六丈),麻三斤;单丁和奴婢减半。成丁的男子每年服徭役一个月,至583年,改为二十一岁起服役二十天。590年,规定五十岁以上可以输庸停防(用布帛代替力役)。这样的赋役与前代相比,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此外,隋朝建立后,及时地整顿人户和查实户口,在首都及直辖县(当时称“畿内”)以五家为保,设保长;五保为闾,设闾长;四闾为族,设族正。其他辖区(畿外),保以上为里,设里正;里以上为党,设党长,这是比以前优越的人户管理方式。以此相应,对户口实行严查。开皇五年(585年),在全国“大索貌阅”,即按照户籍簿上登记的年龄核对体貌,防止谎报年龄,大业五年(609年),又进行了核查。此后,每年正月五日,由县令派人至乡村,以三百家到五百家组为一团,依据每家资产情况,以定样确定户等及纳税标准,写成簿籍,称为“输籍定样”(或叫“输籍法”)。推行这一方法,既有效地防止逃税,又能更好地防止地方官舞弊。由于采用了对农民有利的田地政策和税收措施,农业得到了发展,人口猛增,耕地扩大,粮食丰收。据官书统计,隋初仅有三百五十九万多户,隋平陈时得五十万户,到606 年(大业二年)全国已有八百九十万七千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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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时光挺欠揍
- 2021-02-12 13:10
可以私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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