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属赠予以及二手房过户的问题
答案:2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2-18 16:37
- 提问者网友:醉人眸
- 2021-02-17 21:41
我和一个朋友一起在2003年购买了北京朝阳的一套90多平米房子.该房屋于2004年底交房.2005年6月拿到写着朋友名字的房产证.该房屋房产登记姓名和银行按揭姓名都是朋友的名字.我于2005年春节前把朋友所支付的房款全支付了他,并且我们二人去公证处做了我99%,他1%的共有协议(因当时没有拿到房产证无法交易).房产证发下来以后一直在我手里,而且从2005年以后的房屋还款都是我在还.现在想请问在没有亲属关系的情况下,是做赠予还是做过户?哪个合适?还是通过法院裁决书到5年以后再办?急!请各位老师支招,多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虚伪的现实
- 2021-02-17 22:16
如果是过户合适,那样的话,你就可以少交一些钱了,那样就
会按比例分:如果是通过法律,你会省更多的钱,大概是平分.大概是这样的
会按比例分:如果是通过法律,你会省更多的钱,大概是平分.大概是这样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许你一世温柔
- 2021-02-17 22:36
过户程序于购买交易相同。
建议不使用赠与的方式过户,如果你以后需要交易,会产生很高的个人所得税。目前都是收评估价的20%。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