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加名字的问题
- 提问者网友:浪女天生ˇ性情薄
- 2021-05-12 06:53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开心就好
- 2021-05-12 08:09
哎 本是夫妻还弄成这样 不值 影响夫妻感情
- 1楼网友:社会水太深
- 2021-05-12 12:00
首先,我们要分析的是男方父母不同意加女方名字的心理:他们无非是担心儿子的婚姻不稳定,怕以后如果婚姻发生问题所会发生的财产分割问题。
A房是有贷款的,产证上所有有名字的人都有还贷的义务的,并不是说只有主贷人有义务。
女方要加名字去产证,必须先和男方一起去银行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因为女方现在属于共同贷款人,在男方无法正常还贷的情况下,女方是有协助还贷的义务的。女方如果愿意去办这手续,那我觉得男方跟自己的父母解释也就简单多了,因为如果将来某些矛盾激化后导致男方父母不愿再还贷,女方是有还贷的义务的。在上代人的观念来说,这就是他们所希望的一种牵制。
权利和义务永远是绑定在一起的,要享受权利就要承担一定的义务的。单纯就这事件来说,我个人认为男方给自己父母和妻子的安全感不足,可能这才是男方要改变的根本问题。至于女方,对于自己未来的托付应该拿出更多的信心和支持,不要过分坚持财产上的归属问题,适当的妥协将是婚姻之路更长久的最好方式。
- 2楼网友:强势废物
- 2021-05-12 10:46
其实很简单, 如果是婚前财产在结婚满8年之后, 产权自动变更为共有财产。
- 3楼网友:放肆的依賴
- 2021-05-12 10:03
最近一直在回答关于财产的问题。
首先我先讲一下房本AB的问题,从去年的7月1号之后,要求夫妻财产,债务的共有,只要是结婚了的,有了结婚证之后的,现在新办下的房本就是两个了。
以前的房本,就是你说的A房本,我估计是双方早买的,目前还有贷款,那么实际上,当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房子还完贷款,也是可以要求做夫妻共有的,很简单,去房管局分下房本就行了,现在加不进去女方的名字,是因为房子还在贷款期间,所以要求原来的那些手续,去更改你们的贷款资料。实际上大可不必,因为结婚证说明一切。甚至说,A房的贷款,女方都是共同偿还人。
针对你们现在的情况,你们要私下约定你们之间的权利的话,也是可以的,
如果想做B房的婚前财产公证的话,现在需要她和他的爱人,一起去公证处,证明房子归女方所有,或者男方放弃共有权利,即可。
要证明A房,夫妻共有,可以让男方女方一起去公证,拿上你们还在抵押的房本,约定共有人即可,这样约定比你还完贷款自己去分是一样的,唯独有个好处,可以在公证中约定你们之间的债务,比如房子贷款与女方无关等。
这么做是和他们的父母没有关系的,除非A房当时做过婚前公证,或者房本上是父母的名字,只要是男方的就可以。
最后希望对你有些帮助吧。
- 4楼网友:气场征服一切
- 2021-05-12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