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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小产权的房子 有何弊端

答案:6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2-07 19:17
购买小产权的房子 有何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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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解释下什么是小产权:
第一种解释: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
第二种解释:第二种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三种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

其实这些归根到底都有一个相同的共同点,就是没有国家国土安全局也有叫房产局的备案并出具的完整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就是房产证,注意这个只有国家的级别才有法律效力,乡镇级别的是不会被承认的,他只是一个类似使用证明的东西,不是说明所有权归属。

那么这个房产所代表拥有的权利就是小产权房业主所没有的,首先小产权房有部分是没办法正常出售,或者就是不能出售。其次在国家征用的时候,拆迁款会只计算你的房屋价值,不会计算地皮的价值。(请注意房产商购买的主体就是地皮,所以单个房屋的价值是正常产权房的赔偿的N分之一),并且还有一点如果,你的房子被强行拆迁的话你是无法申诉的,你唯一的权利就是索赔你房屋内家具电器的价值而不包括房屋的价值(在目前完善的法律情况下楼主可以自动忽略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这里只对权益的一种探讨)

最终还有一点,既然你的叫小产权房,那么具有大产权的人或开发商或机构,拥有这套房子的性质用途等等一切最大的解释权和所有权。国家目前正在整理这种小产权房的现状,未来会怎么规定,我只能说不知道,有可能取缔,被国家回收,有可能保障小产权房业主的权利等等,目前来说国还是对人民财产方面倾向保护的。

总之,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还是建议不要买小产权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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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国家不发产权证,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类房屋因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或称为“小产权”。 2009年建设部对此有个专门的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根据上述,如果你是农村人口,购买小产权房是可以的,没什么后患;但是如果你是城市人口,那就建议你慎重考虑,最好别买。
这种是大产权房,也是有产权的.有国家的相关批文.比小产权好多了. 如果你是当地的村民,找信用社,还是可以贷款. 这种房子如果有物业进入就很好用,还可私下交易不用交税,并且价格也只是周边商品房的50-60%左右,很适合没房的青年人和那些不愿意当房奴的人 这种房子,如果大队能补交一笔钱,就可以在几年后变成正式的商品房.
我简单地说一下: 这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与国有土地不同的是,理论上这是给农民的耕地和宅基地,如果你不是村里的编制人员,将无法享受日后因房屋拆迁或土地征用等出现的任何国家补偿,所有这样的低价是有较大风险的。 当然没有三证的房屋你也不能转让,如果要私下租赁,很多程序因为不合法,也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银行贷款就没有了抵押物,也不可能去办他向权证,银行当然不肯冒这个风险放贷,除非你用自己的其他固定资产去申请抵押贷款,但利率比房贷利率要高得多。 所以要综合慎重考虑!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国家不发产权证,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类房屋因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或称为“小产权”。 

    2009年建设部对此有个专门的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根据上述,如果你是农村人口,购买小产权房是可以的,没什么后患;但是如果你是城市人口,那就建议你慎重考虑,最好别买。

  • 5楼网友:浪女动了心
  • 2021-02-07 03:41
有.买卖是可以的.但是国家不保护.也不支持..而且不允许贷款.所以相当麻烦. 建议不是非常着急购房的话.这类房子还是少买.否则可能以后麻烦事情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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