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医保是不是要住院才能报销
答案:4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3-02 19:29
- 提问者网友:泪姬迷茫
- 2021-03-02 12:42
我在家里这边街道办事处里上班 事业编制 前不久动了手术 没住院 不知道可不可以报销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青灯壁纸妹
- 2021-03-02 13:17
事业单位医保报销标准:现在事业单位也是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都按照职工医保来报销,没有特别规定,报销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一般住院和大病来确定,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小。一般从50%~95%不等。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扩展资料:
五大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趋呈现多元化的态势。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事业单位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扩展资料:
五大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趋呈现多元化的态势。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事业单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白日梦制造商
- 2021-03-02 15:42
不能报销。
不管是事业单位医保,还是企业单位医保,也不管是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只有住院才给报销。
- 2楼网友:一身浪痞味
- 2021-03-02 14:05
这个要看你们公司除了社保以外,是否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
如果你们公司是只参加了社保,那么,只有生病住院和当年度门诊费用超过2000以上(北京的标准)的部分可以报销。
还有一种是扣个人的部分是打在卡里,平时看门诊和拿药的钱是从卡里出,卡不能折现,但是有的地方,例如北京,扣个人的部分是存在存折里,可以随时取现,存折是有利息的,而且这个利息是不扣税的,但是医保存折个人是只能取钱,不能往里存钱的!
所以,如果你们公司只参加了社保的话,你住院的费用和平时的2000块钱以上的部分可以报销,或则是用你的卡去买药,或者是用你的存折取钱买药(当然,你不取也可以) 如果你们公司额外买了补充医疗保险的话,不关多少,只要有医院的处方单,收据,病历,都可以报!
但是,如果你们公司参加了商业的补充医疗保险,那么,无论是你门诊还是住院,都可以报销,就是说,你那150可以报销!
- 3楼网友:统治我的世界
- 2021-03-02 13:52
只要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都可以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1.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1.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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