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最低消费”到底是不是“霸王条款”?
答案:4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10-28 00:25
- 提问者网友:呐年旧曙光
- 2021-10-27 20:43
餐饮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最低消费”到底是不是“霸王条款”?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低音帝王
- 2021-10-27 21:46
最高法前几天刚明确“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雾月
- 2021-10-28 01:15
这个问题可讨论的余地还是较大的,对于这种竞争充分的行业,商家提前告知服务细则似乎并不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就是说,如果要找出其不是霸王条款的理由还是很多的
- 2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10-28 00:07
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最低消费”等单方面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应该禁止这样的条款出现。不过对于大量自带酒水的消费者,如一次需要提供5-10个或更多的酒杯或水杯给消费者使用的,相关行业部门根据餐饮单位档次,可以准许餐饮单位收取每个酒杯、水杯1-3元的基本服务费。因为餐饮单位确实提供了服务,事后也需要清洗酒杯、水杯等。如果这样规定,消费者应该可以接受,也公平合理。需要明确:一是消费者只需要或临时需要两三个左右酒杯、水杯的,不宜收费。二是对大量一次性需要酒杯、水杯的,只能收取基本的服务费或者清洗的成本费用,这样才体现公平原则。
- 3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10-27 23:14
《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店堂告示、声明、公告等限制消费者权益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禁止自带酒水、最低消费,对消费者显失公平,存在强迫消费意思,构成可撤销或无效合同条款,俗称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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