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邦生活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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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03 21:28
- 提问者网友:听门外雪花风
- 2021-10-03 09:59
乐邦生活电器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蓝房子
- 2021-10-03 10:15
看好品牌 更要看好核心竞争力
阅读次数: 56 作 者:董舒眉 文章出处:现代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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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乐邦”到“洛贝”转换案例看中国品牌管理的紧迫性
做品牌是所有企业的理想目标,品牌是让消费者对这个企业和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所蕴含的理念、质量、服务等所有要素产生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综合载体,而商标恰恰是品牌的符号化标示。对于消费者而言,对产品的第一印象就是在看到商标的时候决定的。毋庸置疑,好的商标代表好的知名度、美誉度,好的品牌自然有巨大的现实利益。
品牌的问题如此重要,眼下家电行业商标抢注成风,许多大型家电企业和知名品牌都成了商标抢注的牺牲品!厨卫电器行业近期发生的乐邦电子转换品牌事件--“乐邦”变身“洛贝”,就是品牌策略重大失误产生的。对品牌的忽视,让乐邦电子忍痛放弃多年的广宣积累,在市场竞争白热化、新品牌进入门槛高升的今天,在品牌方面从零做起,这个教训可谓刻骨铭心,值得广大高速成长的企业借鉴。
在笔者看来,林林总总的抢注事件无非是这三种类型:获利型抢注、防御型抢注和取代型抢注。
获利型抢注。这是最不具杀伤力的抢注,抢注者往往是个人和非本行企业,因为抢注者只想捞一笔品牌商标转让费,单纯的钱物交易行为,不会带来一系列的后续问题,不会对真正的商标使用者带来实质性伤害。在抢注事件中占了绝大多数。这种类型的抢注危害性不是很大,不做太多论述。
防御型抢注。这是极具间接杀伤力的抢注行为,对象往往是颇具实力的大企业和著名商标,而抢注者经常是同样具备相当实力大腕企业。其目的很明显,为了有效压制对手,在其没有申请商标注册和保护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抢注,剥夺对手在该区域的商标所有权。虽然不主动攻击,但可以后发制人,这种抢注是一种花小钱、办大事的防御战略,我们中国许多大型家电企业惨遭此劫。海信就是是一个最典型的案例。
海信作为中国知名家电制造销售商,是家电业的一面大旗。“海信”、“HiSense”诞生于1991年,既是商标、又是企业名称。1992年10月15日,海信办理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1993年12月14日,通过中国商标局审查、核准注册的原创性商标“HiSense”正式面世。但是, 1999年1月11日,德国一家著名公司却在德国注册了“HiSense”商标,与海信原创的“HiSense”完全一致,距离1月5日“海信”和“HiSense”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仅隔了6天。 最终双方虽然采取了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束了商标之争,但是也反映出我国企业在商标等知识产权上的欠缺。
著名的电脑制造商联想也是因为涉及到原先的商标被大范围抢注,不得不重新设计LOGO,将曾经的“LEGEND”改为现在的“LENOVO”,也是花了巨大的代价,费了不少心思。
取代型抢注。这是极具直接杀伤力的抢注行为,被抢注者往往是由相当实力而又疏于品牌管理的规模企业,而抢注者往往是行业内有可能挑战它的潜在竞争对手。抢注者可以直接合法地使用抢注而来的商标,兜售自己的产品,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堂而皇之地打压真正的品牌所有者,掠夺它的市场份额。最可怕的是,商标抢注者往往没有相称的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的潜质,只会砸了原本深受消费者所认同的品牌,给真正的商标拥有者带来根本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东莞市乐邦电子有限公司就经历了商标被竞争者取代抢注的变故。诞生于2003年的东莞市乐邦电子有限公司迅猛发展超出了管理者的预期,成为中国小家电炙手可热的新型成功型品牌,但由于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和现阶段国内较为混乱的品牌成长环境,其商标俨然已成为放在砧板上的肥肉。2007年,乐邦的商标丢掉了。当然惨遭抢注的乐邦电子没有坐以待毙,再多次主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在原有LOGO基础上,将品牌名称改为洛贝,洛贝将继承乐邦电子的优势在市场上出现。
以现行法规的角度上来讲,中山抢注者的取代行为使它拥有了品牌的使用权,使得真正花费上亿元代价打造这一品牌的东莞乐邦电子“壮士断腕”,被迫启用“洛贝”。现在,对于两家乐邦来说,不管塑造品牌乐邦还是塑造品牌洛贝,其品牌传播过程的艰辛双方都会有新的体会和感叹!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一个LOGO,只是品牌的组成部分之一,只是企业品牌的包装部分。一个真正的品牌,在LOGO的下面,包含着深厚的积累。从企业的研发生产到市场推广,从渠道影响力到终端销售力,这些反映品牌实质的核心竞争力是内在的,无不需要多年积累,绝对不是一个名称、一个口号可以代替的。身在家电市场,我们看到的众多“美的小霸王”、“科龙小天使”,虽然通过嫁接品牌可以在渠道中生存,但是从来也没有对 “美的”、“科龙”形成真正威胁。因此,只要核心竞争力还在,麻烦终究变不成灾难。“洛贝”品牌面世虽然短短几个月,其便在国内最优秀的经营团队的带领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仅仅2007年的第四季度其销售总额就突破了2亿元。还是那句话,品牌的实质在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商场如战场,信奉的是兵不厌诈。我们只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才能防患于未然。当然,被抢注以后不能自乱阵脚,也要尽可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不给这些抢注者以可乘之机。在别无它法的时候,要毅然决然地启用新的品牌和商标,抵消被抢注以后可能带来的损失。无论是宣传还是销售都要有充足的应变能力,来适应这样的变化,付出额外的成本那是不可避免了。乐邦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启用新的商标的,虽然付出了相当的代价,但也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潜在的威胁。品牌是厂家弥足珍贵的无形资产,一旦失去再难拥有,不要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否则就只有感叹:不是我们无能,却是对手太狡猾了。
现阶段的中国市场,同业竞争已进入白热化阶段,不是简简单单抱住一个品牌就可以包打天下,持续领先的!各家企业要提升以企业文化、系统管理、团队建设为核心的竞争力,这才是别人偷不走、抢不去、砸不烂,可以克敌制胜,让企业取得长足发展的的看家宝贝。
阅读次数: 56 作 者:董舒眉 文章出处:现代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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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乐邦”到“洛贝”转换案例看中国品牌管理的紧迫性
做品牌是所有企业的理想目标,品牌是让消费者对这个企业和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所蕴含的理念、质量、服务等所有要素产生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综合载体,而商标恰恰是品牌的符号化标示。对于消费者而言,对产品的第一印象就是在看到商标的时候决定的。毋庸置疑,好的商标代表好的知名度、美誉度,好的品牌自然有巨大的现实利益。
品牌的问题如此重要,眼下家电行业商标抢注成风,许多大型家电企业和知名品牌都成了商标抢注的牺牲品!厨卫电器行业近期发生的乐邦电子转换品牌事件--“乐邦”变身“洛贝”,就是品牌策略重大失误产生的。对品牌的忽视,让乐邦电子忍痛放弃多年的广宣积累,在市场竞争白热化、新品牌进入门槛高升的今天,在品牌方面从零做起,这个教训可谓刻骨铭心,值得广大高速成长的企业借鉴。
在笔者看来,林林总总的抢注事件无非是这三种类型:获利型抢注、防御型抢注和取代型抢注。
获利型抢注。这是最不具杀伤力的抢注,抢注者往往是个人和非本行企业,因为抢注者只想捞一笔品牌商标转让费,单纯的钱物交易行为,不会带来一系列的后续问题,不会对真正的商标使用者带来实质性伤害。在抢注事件中占了绝大多数。这种类型的抢注危害性不是很大,不做太多论述。
防御型抢注。这是极具间接杀伤力的抢注行为,对象往往是颇具实力的大企业和著名商标,而抢注者经常是同样具备相当实力大腕企业。其目的很明显,为了有效压制对手,在其没有申请商标注册和保护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抢注,剥夺对手在该区域的商标所有权。虽然不主动攻击,但可以后发制人,这种抢注是一种花小钱、办大事的防御战略,我们中国许多大型家电企业惨遭此劫。海信就是是一个最典型的案例。
海信作为中国知名家电制造销售商,是家电业的一面大旗。“海信”、“HiSense”诞生于1991年,既是商标、又是企业名称。1992年10月15日,海信办理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1993年12月14日,通过中国商标局审查、核准注册的原创性商标“HiSense”正式面世。但是, 1999年1月11日,德国一家著名公司却在德国注册了“HiSense”商标,与海信原创的“HiSense”完全一致,距离1月5日“海信”和“HiSense”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仅隔了6天。 最终双方虽然采取了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束了商标之争,但是也反映出我国企业在商标等知识产权上的欠缺。
著名的电脑制造商联想也是因为涉及到原先的商标被大范围抢注,不得不重新设计LOGO,将曾经的“LEGEND”改为现在的“LENOVO”,也是花了巨大的代价,费了不少心思。
取代型抢注。这是极具直接杀伤力的抢注行为,被抢注者往往是由相当实力而又疏于品牌管理的规模企业,而抢注者往往是行业内有可能挑战它的潜在竞争对手。抢注者可以直接合法地使用抢注而来的商标,兜售自己的产品,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堂而皇之地打压真正的品牌所有者,掠夺它的市场份额。最可怕的是,商标抢注者往往没有相称的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的潜质,只会砸了原本深受消费者所认同的品牌,给真正的商标拥有者带来根本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东莞市乐邦电子有限公司就经历了商标被竞争者取代抢注的变故。诞生于2003年的东莞市乐邦电子有限公司迅猛发展超出了管理者的预期,成为中国小家电炙手可热的新型成功型品牌,但由于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和现阶段国内较为混乱的品牌成长环境,其商标俨然已成为放在砧板上的肥肉。2007年,乐邦的商标丢掉了。当然惨遭抢注的乐邦电子没有坐以待毙,再多次主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在原有LOGO基础上,将品牌名称改为洛贝,洛贝将继承乐邦电子的优势在市场上出现。
以现行法规的角度上来讲,中山抢注者的取代行为使它拥有了品牌的使用权,使得真正花费上亿元代价打造这一品牌的东莞乐邦电子“壮士断腕”,被迫启用“洛贝”。现在,对于两家乐邦来说,不管塑造品牌乐邦还是塑造品牌洛贝,其品牌传播过程的艰辛双方都会有新的体会和感叹!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一个LOGO,只是品牌的组成部分之一,只是企业品牌的包装部分。一个真正的品牌,在LOGO的下面,包含着深厚的积累。从企业的研发生产到市场推广,从渠道影响力到终端销售力,这些反映品牌实质的核心竞争力是内在的,无不需要多年积累,绝对不是一个名称、一个口号可以代替的。身在家电市场,我们看到的众多“美的小霸王”、“科龙小天使”,虽然通过嫁接品牌可以在渠道中生存,但是从来也没有对 “美的”、“科龙”形成真正威胁。因此,只要核心竞争力还在,麻烦终究变不成灾难。“洛贝”品牌面世虽然短短几个月,其便在国内最优秀的经营团队的带领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仅仅2007年的第四季度其销售总额就突破了2亿元。还是那句话,品牌的实质在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商场如战场,信奉的是兵不厌诈。我们只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才能防患于未然。当然,被抢注以后不能自乱阵脚,也要尽可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不给这些抢注者以可乘之机。在别无它法的时候,要毅然决然地启用新的品牌和商标,抵消被抢注以后可能带来的损失。无论是宣传还是销售都要有充足的应变能力,来适应这样的变化,付出额外的成本那是不可避免了。乐邦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启用新的商标的,虽然付出了相当的代价,但也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潜在的威胁。品牌是厂家弥足珍贵的无形资产,一旦失去再难拥有,不要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否则就只有感叹:不是我们无能,却是对手太狡猾了。
现阶段的中国市场,同业竞争已进入白热化阶段,不是简简单单抱住一个品牌就可以包打天下,持续领先的!各家企业要提升以企业文化、系统管理、团队建设为核心的竞争力,这才是别人偷不走、抢不去、砸不烂,可以克敌制胜,让企业取得长足发展的的看家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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