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孩子监护人及相关法律问题
答案:2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2-14 11:16
- 提问者网友:迷茫庸人
- 2021-02-14 04:56
父母双亡孩子监护人及相关法律问题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苦柚恕我颓废
- 2021-02-14 06:05
两个孩子属于未成年,必须由监护人照顾。亲属不能拒绝当监护人。如果叔叔伯父两人都拒绝承担监护责任,可以由其父母的朋友自愿承担监护责任。如果无人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则可由法院或当地居委会指定监护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有钳、任性
- 2021-02-14 07:07
1、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
2、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3、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其第十六条第二款(一)至(三)项或第十七条第一款(一)至(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4、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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