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份签的劳动合同,没拿到劳动局去盖章,现在拿去劳动局不给盖怎么办?
答案:6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2-22 19:14
- 提问者网友:无心恋土
- 2021-02-22 00:22
我就是用人单位这一方,我才接手这一份工作,前同事遗留下来的几份合同没拿去盖章,我现在想把合同拿去盖章,就是劳动局不给盖(PS:合同合法,双方自愿),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劳动局刁难我(PS:劳动局也只是盖这个章,没有做所谓的备案)。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不傲怎称霸
- 2021-02-22 01:35
牵动的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盖章了就是合法有效的。到劳动局只是个备案程序,对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悲观垃圾
- 2021-02-22 05:13
劳动合同没必要劳动局盖章
- 2楼网友:一池湖水
- 2021-02-22 04:52
劳动局的是范本,但不是一定要完全按照那个格式签。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合同有按照要求的诸要件,就是合法的。
- 3楼网友:糜废丧逼
- 2021-02-22 03:57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不需要鉴证了,双方签字有效
如果你说的是单位没去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这个你要问一下当地的劳动部门了,我们这边是签订合同30天内必须去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的,晚了系统进不去,以后办不了退工手续
- 4楼网友:虚伪的现实
- 2021-02-22 03:26
签订和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的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该都能生效的。
- 5楼网友:一起来看看吧
- 2021-02-22 03:04
你好,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用劳动局进行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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