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把抵押物“变价”而享有优先受偿?!
答案:1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11-18 10:28
- 提问者网友:半生酒醒
- 2021-11-18 06:36
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把抵押物“变价”而享有优先受偿?!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拜訪者
- 2021-11-18 07:37
不可以直接占用。因为抵押物的价值一般要大于债务。所以必须通过法院折价。不过如果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以抵押物直接抵账。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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