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到了没有续签,离职后能得补偿么?
答案:4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2-16 03:20
- 提问者网友:无心恋土
- 2021-02-15 04:28
合同期到了没有续签,离职后能得补偿么?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桑稚给你看
- 2021-02-15 04:47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待遇,而劳动者没有续签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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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我叫很个性
- 2021-02-15 07:57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不愿签的,要支付你至少2.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不给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要,如果还不支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2楼网友:末路丶一枝花
- 2021-02-15 06:17
1、你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从2010年12月 日至2012年12月 日。因劳动合动要到2012年12月 日才到期,要等2012年12月 日合同到期公司才能决定是否同你续签。你2012年3月6日提出辞职。按劳动合同法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所以公司应在4月6日前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自已提出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 3楼网友:努力只為明天
- 2021-02-15 05:06
你的叙述是否存在问题?2010年12月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2年,到2012年12月底到期,可现在才是2012年的3月7日,根本就没到期呀,谈何续签合同呢?!
按照上述时间推算,你2012年3月6号提出辞职,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且需要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否则公司有权扣发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如果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确已在年底到期,但公司未与你续签,你继续工作至现在,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公司需要从合同到期后第二个月开始,向你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解除,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以及原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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