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是怎样的?
答案:3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10-08 04:22
- 提问者网友:人生佛魔见
- 2021-10-07 23:34
乌鲁木齐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是怎样的?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10-08 01:14
标准如下:
一、2016年度廉租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720元以下(含720元);
二、201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1730元以下(含1730元);
三、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1730元以下(含1730元);
四、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标准为人均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一、2016年度廉租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720元以下(含720元);
二、201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1730元以下(含1730元);
三、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1730元以下(含1730元);
四、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标准为人均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10-08 02:10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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